该事件是一起因“套路贷”引发的案件,深圳的陈岳、陈武兄弟从诈骗团伙借850万后,陷入高利贷“套路”,因无力偿还被判决的2400余万元获刑。具体情况如下:借款过程:2009年,陈岳、陈武兄弟在深圳经营二手车市场,资金紧张。经人引荐,他们与同乡罗某明建立合作关系,罗某明后来将投资转化为借款。2012年2月至2013年1月,陈岳共向罗某明5次借款850万元,月利率2.5%-3.5%,陈武及其名下公司为债务担保。兄弟俩支付了23.75万元砍头息,还通过现金和转账支付利息382.25万元,转账归还本金200万元。陷入套路:2014年3月,罗某明要求兄弟俩还清本息,因生意周转困难,他们无法一次性偿还,尝试协商分期还款未果。罗某明随后向罗湖法院起诉,诉讼中,他隐瞒了兄弟俩已按期归还利息及部分本金的事实,只承认收到130万元还款。由于陈岳、陈武还款时多为现金支付或按要求转给第三人,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证明还款情况,法院判决兄弟俩败诉,需偿还2400余万元。兄弟获刑:判决生效后,罗某明申请强制执行,罗湖法院通过拍卖陈武房产、划扣账户等方式,划扣执行款330余万元。2017年和2018年,陈岳、陈武因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分别被判处两年和一年有期徒刑。诈骗团伙被查:2019年,深圳警方打击“套路贷”犯罪,罗某明团伙被查获。2020年7月,宝安区检察院曾因事实不清、证据不足对罗某明作出不起诉决定。陈岳出狱后自学法律,搜集证据,提供了罗某明可能涉及1997年抢劫案的线索等。2023年8月,罗某明等人再次因涉嫌诈骗罪被抓捕。案件审理:2025年6月11日,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。公诉机关指控罗某明、冯某龙通过“套路贷”方式骗取7人钱财合计2903万余元,还指控罗某明曾从1997年的一起抢劫案中脱逃。庭审中,两被告均拒绝认罪,检方建议数罪并罚判处罗某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并处罚金,冯某龙系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,法院宣布择期宣判。
|
|